新个税法实施时间和变化影响

政策资讯 2018-12-02 16:34:24 340 次阅读

从今年三月份两会提出要修改个税,关于个税法案的进展就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昨天晚上,新个税法实施时间定了!


 


根据人民日报的消息,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日前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该草案。


根据草案,新个税法拟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


也就是说,从国庆开始,大家就要以5000元的免征额来交税了!


 

新个税法有什么不同?

赡养老人也可以抵个税!


经过广泛地征求意见后,个税的免征额依然是5000,似乎和之前确定的草案并无区别,但是,如果仔细对比,还是会发现一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个税法草案中,除了免征额,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专项扣除,在原来的草案中,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而在此次二审草案稿中,增加了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也就是说以后这五项费用都可以抵扣个税!



这个变化对于很多人来说真的是一个好消息,尤其是现在独生子女的压力比较大,两个年轻人要赡养4个老人,如果将赡养老人纳入到抵扣个税中,至少可以给年轻人减负。


 

 


那么,具体该如何操作,标准如何划分,这也是很多人所关心的问题!


纳税时可以用这样一道公式来表示:应税所得=年度收入—6万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初步考虑在标准制定上要适当考虑地区差异因素,但公平起见,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而非据实扣除,并在政策设计上尽量考虑今后个体报税的便利化,尽量减少单一收入来源的纳税人自主申报


对于如何操作,郭雷委员建议,最好能考虑我国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社会主要矛盾,根据不同地区生活水平、抚养赡养水平、居住城市水平,制定相应的标准,并且明确路径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