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留抵退税稽查案例分析及企业增值税合规管理

会计税收 2023-10-10 10:51:56 421 次阅读
 

从上半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连续发布了多项增值税有关优惠支持政策,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快递派送服务免征增值税等,特别是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支持政策。自41日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以来,截至614日,已有15,553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第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1,233亿元,累计已有16,786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

    然而,在众多企业申请的同时,各地税务局也陆续曝光留抵退税相关的稽查案例。这一趋势,让很多企业由此陷入两难境地。不申请退税,是否会被税局评估?申请退税,是否潜藏稽查风险?已经被稽查的企业,是因为哪些对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导致的?同时,除了留抵退税,企业还有哪些增值税优惠政策可以享受?日常管理中又应该从哪些方面注意增值税的合规问题呢?

    为解决上述问题,南京鼎和源资深会计师介绍了留抵退税政策的实操案例以及各项优惠政策力度。

  

模块一:增值税政策年年有,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有何不同?

 

一、一般留抵退税政策解析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 ):

 需要满足四个条件,有增量留抵税额且第6个月不低于50万元,但不限制行业,不限制规模。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针对部分先进制造业。

 需要满足5个条件,但只要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取消了60%的比例限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

 2019 年第84号公告的基础上扩大了先进制造业的范围,增加了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等行业。

 

二、2022年留抵退税政策解析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进项构成比例增加: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存量留抵也可以退税,但只能退一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2022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行业判断依据以上一会计年度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比重最高的行业确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又加快了存量留抵退税的速度,在2022630号前集中退还。

 

模块二:留抵退税案件频频爆出,到底哪些红线千万不能碰?

 

一、 税务总局关于留抵退税五措并举工作要求

 

 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特别是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发现、重拳打击团伙式造假虚开骗取留抵退税,为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稳保驾护航。

 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约谈提醒,促其整改;对恶意造假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办,按规定将其纳税信用直接降为D级,采取限制发票领用、提高检查频次等措施,同时依法对其近3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其上下游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打击骗取退税的相关案例

 进一步发挥六部门常态化打击机制优势,推进联合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工作深入开展,确保留抵退税政策和出口退税支持措施落快落准落稳落好,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

 坚持依法依规办案:

1. 对守法经营的企业,坚持无风险不打扰;

2. 对非主观故意违规取得留抵退税的企业,约谈提醒,促其整改;

3. 对初犯、偶犯,及时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的实体企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4. 对恶意造假、虚开发票、团伙式骗取退税的企业,特别是对骗税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行为,要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决不让骗税分子逍遥法外、成伙作势,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案例小结】

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加上群众举报以及新闻披露,骗税的情况是很难隐藏的,而且情节严重的,罚款会超过偷税的税额。

 

 

模块三:增值税政策优惠力度大,精准&合法享受才是王道!

 

一、除了留抵退税,增值税有哪些优惠?

 免征增值税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2. 《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零税率的进项是可以正常抵扣的,免税需要做进项转出)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202141日至2022123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202241日至2022123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202251日至20221231,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即征即退: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管道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6.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先征后退(返):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性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74号)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煤层气抽采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6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加计抵减: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3. 《财政部 税务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二、税务机关稽查重点是什么?增值税风险点又有哪些?

 

增值税风险点: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以上文件对于各类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做了规定,不同业务的合同约定不同、结算方式不同、开票时间不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会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和企业所得税的是有区别的,也不完全和会计确认收入的时间一致。

 

 视同销售的不同情形对比:

 

 收取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发票抵扣:

 

 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根本不存在商品交易,虚构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虽然存在真实的商品,但随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额开具发票。(重点是在“虚”)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都属于虚开发票。

 进项税额转出情形

1.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  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 20181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其进项税额准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3.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不动产及承担的运费及服务: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三、增值税合规管理该怎么做,才能告别税务稽查?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断:收款时间、开票时间、合同约定时间,哪个时间靠前就按哪个时间申报增值税,等到会计上和企业所得税上确认收入,可能造成增值税上确认收入滞后。

 增值税应税收入准确申报:未开票收入也要申报。是否违规享受税收优惠。

 增值税进项按规定转出:进项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没有合规取得,取得的发票是不是真实的,需要仔细核对品名、税率、数量、单价、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否按规定做了进项转出。